清代民间出现过这样一桩奇事,在清嘉庆年间,河南洛阳有一男子,名叫何锦。何锦家并不算富裕,到了何锦长大成人后,打算娶一房妻子,当时流行媒妁之言,没有什么自由恋爱一说,何锦在媒婆的介绍下娶了一女子任氏。任氏长相貌美如花,何锦想来自己这样的穷小子哪里修来的福气能娶到这样的美人,因此自打婚后对任氏百般顺从,体贴入微般的照顾,虽然丈夫这样对任氏,但是任氏心里另有想法,主要是任氏的母亲当时同意何锦,是看中了何锦送来的20两白银的聘礼钱,当时20两不是个小数目,是何锦东拼西凑出来的。
任母心术不正,打算让女儿嫁过门后,故意惹得丈夫生气然后就有借口与丈夫离婚,没想到何锦太喜欢任氏,一直没有实现这一放鸽子的目的。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任母就让自己的弟弟多方打听到新安县有个杨姓商人打算娶房小妾,任母就让弟弟范显周乘何锦不在家之时将任氏带往新安县,那个杨商人看到貌美的任氏立刻同意,并支付了五十两白银,这样任氏就被母亲给卖到了杨家,对于这样的安排,任女也同意,毕竟杨家有钱,在这吃穿不愁。但何锦回家发现老婆没了,四处寻找并报官也未果。
这边杨商人不久得病去世,大夫人就将任氏给赶出家门,任母知道后,很快联系到宜阳县一举人锁锦堂刚死了原配要继弦,锁家为当地豪门,看到任氏的美貌后同意这门亲事,给了任母大把银子后将任氏娶回家,任氏与锁锦堂生了一儿一女,生活如意。
何锦有个舅舅是算命先生,一次在宜阳县无意中见到了外甥媳妇,将这事告诉了何锦,何锦立刻报官,官府经过调查最终判定锁锦堂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娶了任氏,并双方已经生子,判定向何锦赔付一百两白银,而任母与舅舅早已经去世,此事就此了结。
其实看古代的官府审理案件时有时还是很有人情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