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鲜事 财经 吉林省吉林市商转公贷款征求意见:家庭申请额度最高60万元

吉林省吉林市商转公贷款征求意见:家庭申请额度最高60万元

10月4日,澎湃新闻从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吉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9月29日至10月19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在吉林市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期间,申请将其商业贷款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性政策,当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高于85%及以上时,管理中心将对商转公贷款进行动态控制,实行有计划的发放商转公贷款。

意见稿列举了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最后汇缴月距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家庭没有尚未结清的其他贷款或担保,且信用良好;禁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商转公贷款;在吉林市办理的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且还款期间无累计3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等。

意见稿还要求,借款申请人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清晰、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借款申请人为该住房《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商业银行须为商业贷款抵押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未在管理中心办理过全款购房提取。

关于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意见稿显示,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商业贷款结清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该房屋评估总价的70%;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吉林市最高贷款限额: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且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即月还款限额≤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之和×60%。申请额度以上述计算的最低额度为准。

商转公贷款期限按吉林市存量房贷款期限执行: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贷款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房龄不得超过2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可贷至法定离退休年龄。申请期限以上述计算的最短期限为准。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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