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鲜事 热点 南方缠足简史①:把陋习当特权,清朝广州、潮州“扎脚”尤甚

南方缠足简史①:把陋习当特权,清朝广州、潮州“扎脚”尤甚

“我十岁左右的时候,我母亲为我缠足,也是在我10岁的时候,我开始纺棉线。每次我母亲缠我的脚的时候,我都会疼得哭出来。”

一位生于1933年的奶奶这样回忆缠史经历。

小脚和正常的脚对比

说起缠足,有些人很喜欢带节奏地把客家女子拉进讨论视野之中。他们会暗示大家,客家女子不缠足不似汉族作派云云,就差点直接说客家人不是汉族人。

然而,这是事实吗?历史上,真的只有汉族客家和少数民族妇女才不缠足吗?

更有意思的是,网上还出现这样的声音:小脚禁不住,男降女不降——清代汉族女子缠足以复兴中华。

还有人竟然想给缠足正名,想复活缠足,真是匪夷所思。要想复活缠足,你在你家复活就好了,别扯上大家。

缠足跟开化联系起来,还真是脑洞太大

笔者只能说,“你的脑,仍在裹小脚”。

父系社会大男子主义的产物

中国的缠足和西方的束腰,属于同一性质,所谓异曲同工。

它们是什么性质?其实就是满足男人畸形审美观的产物,是父系社会之下大男子主义主导的特殊现象。久而久之,它们就成了女人取悦男人的依赖。在这方面,女人成了男权体系的帮凶。

当满清初期禁止缠足时,女人们并没有顺服;当19世纪末,全世界都在号召烧掉紧身胸衣,只有女人不愿意。

西方束腰之好,无以复加

现在的女人穿高跟鞋、隆胸等现象,其实质也跟缠足和束腰一样。

因此,有人评价说,原来这世上最可怕的,从来都不是什么男女不平等,而是女性在迫害女性。

网络配图

由此,我们可以分析,所谓“清代汉族女子缠足以复兴中华”,其成分中更多的是“鬼话”。虽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有些汉族男人以“华夷之别”为意淫,凭此软弱无力的借口,既能让被异族统治的压抑心理得到释放,又能继续满足畸形的审美心理。

因为元代也是如此,蒙古人本来不缠足,但也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这一点和满清不太一样,满清是先禁后松。但是,有一点元蒙和满清是一样的,蒙古族和满族的妇女后来也跟风缠足,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美国汉学家高彦颐(Dorothy Ko)在她的著作《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中指出,缠足“不是一种负累,而是一种特权。缠足的存在,不仅是为了向外在世界宣告身份地位的可欲性,对于妇女本身而言,这还是自尊的一种具体体现”。

有作者因此说,当凭借一双可人的小脚就足以为她乃至她的家族赢得广阔的生活愿景时,她们美化那种凄惨,就自然会成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早期例证。

畸形的小脚

缠足起于宋,盛于明清

那么,缠足始于何时呢?

网上的答案也是五花八门,起源于夏、商、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都有。

但据考古发现,从古代图画、雕塑以及发掘到的古代女鞋实物来看,宋朝以前的女子并不缠足。

所以,笔者觉得比较靠谱的,应该是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的考证结果。

据其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所谓三寸金莲

《南村辍耕录》说,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这也就是说,北宋中期才开始出现缠足。

根据《鹤林玉露》记载,宋朝公主普遍缠足,有人自称是荣福帝姬(公主),因为自己脚大而被怀疑不是公主。

《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是宋朝皇室、宫中女子缠足的例证。苏轼《菩萨蛮·咏足》则称女子小脚为“宫样”,曹元宠在一首词中称,小脚为“官样儿”。这说明缠足是从上层统治者开始流行起来的。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 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缠足,封建礼制的缩影

男人把玩女人小脚

有文章称,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

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

关于缠足的故事,《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可以提一提。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王婆帮西门庆出主意就说到了小脚。

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

陆粲的《庚巳编·人妖公案》还记载了这样一桩奇案:明成化年间,好色之徒桑冲为勾引良家妇女,竟男扮女相,“戴一发髻,妆妇人身首”,还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

本质上,缠足只是恶劣习俗,但又被披上封建礼制的外衣。如果你处在那个圈子里,会受这种风气影响。

比如,如果一个女子没有缠足的话,那么,长大之后就会很难嫁出去,而且也很难会有男子愿意接受不缠足的女子。

1915年,缠足的闽南女性

所以,这就是无形的封建礼制。

还有地方把缠足当成制度去推行的。比如,理学家朱熹就曾在主政地区福建漳州强制推行缠足。

要说缠足风,北方更甚。不管贫富都缠足。看看下面这张图,都穷成这样了,还缠足。

清末北方的缠足女子,母女二人都缠足

有些文人受礼制浸染,心理已经扭曲得不得了,甚至觉得不缠足和禽兽无异。清代著名学者方苞就说过:“余每见农家妇,耕耘樵苏,佐男子力作。时雨降,脱履就功,形骸若鸟兽”。腐儒者莫过于此。

对于广东来说,缠足历史也很悠久,但一般大富人家和妓女才会缠足。

吴震方《岭南杂记》一书有记载:“岭南妇女多不缠足,其大家富室闺阁则缠之,奴婢俱赤足行市中,下等之家女子缠足则诟厉之,以为良贱之别。”

清代的台湾也有“大脚是婢、小脚是娘”的说法。

这还把陋习当特权了,真是扭曲!

缠足与造淫具何异?

高罗佩在《中国艳情》一书中说:“小脚是女性性感的中心,在中国人的性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小脚好闻?

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说:“缠足与造淫具何异?”

在扭曲的审美观之下,弱不禁风、姗姗而来,反而成了飘然若仙,夺魂摄魄之征。

古代禁书、伶玄所著的《飞燕外传》,还杜撰出香艳段子:“汉成帝得疾,阴绥弱不能壮发,每持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

有专家更是对小脚之香闱事极尽描绘,因为太敏感,这里就不多言了。但是,从明代到清代,我们能看到的春宫画里,小脚妇女从没有被动“阴承”,显现的都是桃花源里“暗藏玄机”。

南方缠足更狠

裹脚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缠足南北对比,北方偏长,南方偏短。

比如,在台湾或广东顺德、东莞,常有缠小到两寸左右的小脚,这让脚天生较长的北方人自叹弗如。

缠足的X光照片

有好事者还总结了清朝比较出名的小脚产区。

江苏扬州脚——细长纤直

浙江宁波脚——短小背隆,圆如马蹄

湖南益阳脚——纤瘦短小,脚背平直

广东顺德脚——短小尖生

闽台小脚——短小、跟粗背凸

苏州脚——尖端微翘,脚身肥

山西大同脚——能合“瘦、小、尖、弯、香、软、正”七字律的很多,是全国最知名的小脚。

这种缠足还算“精致”

这样一比较,南方的小脚更“精致”了。

广东“扎脚”之风也甚

而说起广东三大民系的缠足问题,据《岭南文史》刊发的文章《广府、客家、福佬民系服饰文化探微》一文介绍,岭南气候终年温暖湿热、又多水田,故岭南人平时多跣足,即光脚。

1880年,广州缠足的女子

缠足,在广东一般叫“扎脚”。在岭南,直到明清时代,广州上层妇女中裹足之风才颇盛行,后逐渐普及一般阶层妇女。

广东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史载,除了广州盛行缠足外,番禺、顺德、香山女子缠足者居十分之八,南海县几乎都是缠足,东莞等地也有少量缠足的。《增城县志》亦有记载,清代增城地区“妇女皆曳裙裹足”。

而缠足,又以“潮州妇女为甚”。潮州、汕头一带有这样的习俗:“纳妾必足小者,即得称姨,否则终日赤脚与婢等耳”。

广州海珠的赤岗塔下,一百年前的农民在田间,右边的女子是天足

女艄公也不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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