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鸦片战争把我们国家带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之后不断的有列强侵略。可以说不平等条约签订的是一个接一个。从最早的《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到后来的《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等,里面的所有条约都涉及到一件事就是赔款。但是清朝到1912年就灭亡了,那赔款是怎么处理的,是赔还是不赔。假如赔的话清朝都灭亡了谁来赔。
清朝的赔款不仅仅是不平等条约的赔款这么简单,还有一些就是对外借款。其实需要说明的是清朝对外借款的时候借给清政府的并不是外国国家,而且外国的私人银行借给清政府的。所以清朝灭亡之后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而且这笔钱不是少数目,加起来差不多13亿两白银。
其实清朝灭亡后所有的赔款是接下来的民国政府赔的。主要是两个依据。清朝灭亡是1912年在袁世凯的逼迫下清朝最后一任皇帝溥仪宣布退位。但是退位上明确的说是之后所有事情是中华民国处理的。也就是说从法理上说,你之前所有的东西都是由中华民国接手。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都应该中华民国处理。所以这个说明中华民国还是继续赔偿之前欠的那些钱。第二个理由是清朝灭亡前。清朝灭亡的主要推动者是革命党,这群革命英雄到处起义,一直到武昌起义的时候成功了。这个时候孙中山从外国回来了,但是摆在面前的主要难题是怎么让革命到全国去,这需要好多人和钱财支持。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当时的帝国主义不能干涉。于是孙中山为了革命和好多国家签订条约,大致的内容就是之前清政府欠的钱我来还。但是你们需要支持我。
所以不管怎么说清朝灭亡之后都是中华民国来还。不过在一战的时候由于中国十战胜国免除了好多的欠款,还有就是还赚了好多赔款。不过仍旧需要继续还。最不要脸的就是日本一直坚持要。民国政府一直还到1938年还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