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巡抚,提督,是明朝和清朝时期,地方军政大权的三个要职
其中前两个是文职,后一个是武职,这三个职位是总督大于巡抚,大于提督
巡抚是明清时期一个省地方的最高长官,官至二品,地位相当与一个省的省委书记,权力相当于今天的省长,负责掌管地方的,行政、军事还有司法的,巡抚只能负责一个省,总督可以负责多省的事物,但有些总督只负责一个省
提督是一个地方的武职的名称,放在今天,就相当于一个军区的司令,我们现在听到的什么,山东提督就是相当于山东地区的总司令
在明朝的时候提督不是官职,只是一个派遣的使者,通常用文官来担任
到了清朝,变成了军营中的最高指挥官,关机是从一品,明朝时期全国只有12个提督
这三个职位之间的关系都是听从于皇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