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八字朝南(难)开,有钱有理都别进来。那么,一个县衙到底有多少人?
清代州县以下不设治所,州县衙署便成为当时最基层的政权机构。州县近民,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为知县。
除此之外,下面还设有县丞、主簿、典史、教谕、训导、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仓大使、河泊所大使、医学训科、阴阳学训术、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等多种名目。
如吏房、仓房、户房、礼房、盐房、兵房、刑房、工房、承发房、招房、本房、堂房、钱房、粮房、漕房等。再如万历《钱塘县志》记载,浙江杭州府钱塘县就分出二十五房科,书吏房是制度运作核心。除了常规分房,还有一些负责特别事务的办公室或书吏:包括收发室(承发房)、通信室(柬房)、财务室(库房)、仓储室(仓房),负责准备征比册的办公室或书吏(总房或总书),负责给乡村或城镇每一里绘制地籍图及赋税册的书吏(里书,也称册书或扇书)等等分支单位。
一个县官上任,还得带幕僚、长随、书吏、师爷等辅佐人员,还有家属亲戚。各个单位还得有办事人员,制度中称作“吏役、贱役”。同时,清代州县衙署的内部主要由照墙、大门、仪门、戒石亭、大堂、二堂、书吏房、监狱、花厅、厨房、捕厅、库房、内宅等构成。
各个角落里还分布着衙神祠、耳房、招房、签押房、柬房、传帖房、正门房、河房、粮房、跟班房、后房、幕宾公事房、火药军器库房等等,每个部门都有定额或超额人员执行底层事务。
其实,朝廷的定额往往很少,难以在基层适用,故而随机应变,各个县衙都有超额指标。基层事务很多,人员臃肿是必然的,这是制度设计不合理所致。
县衙有服务性人员,如看监狱的、保安、做饭的,俗称皂吏,不一而足。乡村还有保甲、里甲或团练小吏,都是县衙的治理范围。县衙捕快分为多班轮替,人数少不了。编制内官员吃朝廷财政,不入流的拿着地方财政薪资,知县的幕僚等是知县自己掏钱,养廉银一大部分就用于支付工资。
往往专业技术不同、品位不同、职能不同,工资待遇不同。当然,混进清代县衙体制内,在司法、赋税、劳役等方面,也有一定特权。
古代官与吏分流,官员很少,办事的小吏很多。可以说,一个县级衙署至少需要几百号人来运作,由于冲疲繁难程度不同,各个地方情况略有不同,但总人数不会少于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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