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史上的女子地位相对较低,并且被各种伦理道德教化禁锢,尤其遇到丈夫不幸离世的,人生际遇就会更加悲凉。古人将寡居的女子改嫁视为“失节”。
宋代古籍《程氏遗书》最早提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种贞洁观念在明清两代变得十分狭隘,俨然将寡妇守节视为理所当然,如此背景下,守寡女子改嫁变得更为艰难,甚至有很多习俗规矩都很残忍,让人难以理解。
根据《古今图书集成》《康烈女传》等文献记载,古代多数的家庭通常都不会接纳寡妇,而且寡妇出嫁也有一套规矩。据载清代广西贵州一带,如果是新婚丧夫的女子,需要蓬头垢面从后门出嫁,夫家接亲的人要用特制的红绸绳,绕在其身上绑缚迎亲,以此驱除晦气。
如果是生养过的年长寡妇要出嫁,则需要在夫家指定的山野林地中,居住七七四十九天,期满才能正式出嫁。如果丈夫死的较惨的女子就会被视为克夫,改嫁前需要抱着柏木睡觉,喻意“克树”不要“克人”,而且拜堂时也只能跟穿了衣衫的木桩拜,以此来保护新夫。
如此奇葩的习俗数不胜数,而桩桩件件都饱含古代女子的辛酸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