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宇丹
清节堂兴起于清中后期,是专门收养、救济寡妇的慈善机构。最早集中出现在江南地区,
因为清代江南曾频繁出现抢醮、逼醮现象,即一些有组织的无赖用各种手段强迫和欺骗寡妇再嫁。当地士绅为救助寡妇,助其守节,遂组织清节堂。
后来随着统治者对守节越来越重视,以及维护社会风化的需要,清节堂逐渐在全国遍布。有的地方也称之为立贞堂、恤嫠局、全节堂等。
得到民间和官方共同重视的清节堂,在经营时亦是条理清晰,一丝不苟。首先,只有名节清白、坚定守节的寡妇才有资格进入清节堂。
武汉的清节堂甚至规定必须是童婚丧偶的寡妇才能入堂,改过嫁的寡妇不予收容。寡妇入堂时需要请人作保,并登记详细的信息。入堂后,寡妇生活起居等一切事宜必须遵守堂内的规定,不能随意外出(为的是避免失节等意外事件的发生),而且只有女性亲属能来探望堂内的寡妇。
显然,清节堂内戒备森严,没有人身自由。但是还是有大量的寡妇愿意入堂。一方面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但更重要的是为了维系生活,希望自己以及子女母姑都可以得到照顾。
大部分清节堂提供专门的住处供寡妇的子女、母亲等居住。寡妇之子会在相应的义塾得到教育,清节堂为其支付学费,并助其寻得谋生出路。
比如江西丹徒县的县志记载,姚曹氏之子三岁时随母入堂,后来进入了保定陆军学校。
总而言之,清节堂是一个很复杂的机构。一方面,清节堂救助了无依无靠、生活困苦的寡妇及其家人,尤其是在晚清战争频发的社会背景之下,这样的救助具有一定慈善性质。另一方面,组织清节堂的士绅们为的是维护封建道德体系,并以之约束和限制妇女。有些进入清节堂的妇女,不过二十出头,却从此要过上单调封闭的生活。寡妇们本来是为了寻得安身立命之所,却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参考文献:
孙双:《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清节堂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崔平:《近代妇女救助研究》,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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