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写了几篇太平天国的文章,在文末的评论中,很多读者朋友都说太平天国是邪教,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大家误解太平天国曾经实行的女营(后期叫女馆)的制度,认为这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一种制度。今天和大家简单说下男女营制度。
所谓女营(女馆)制度就是严禁“男女混杂”,女战士和女家属被统一组织生活在女营中,男人则生活在军营里,平时生活里男女不能随意接触。
男人不得随意进出女营,即使是子女去探望父母,丈夫去看望妻子,也只准隔着女营的大门远远,相隔几米远远地说话。男女即使是夫妻,一个月也只有一天能睡在一起,如果违反了,就是触犯了“天条”,会被处死。
男女分居自然是不符合天理人情的,但不能因此简单地将女营看成了太平天国落后或不合理的制度。其实在最早之初,设立女营有点类似俄国十月革命时的战时经济体制,是一种战争情况下不得已而为的行为。
洪秀全在颁布男女营制度时,提到:“多有父母妻子伯叔兄弟举家齐来,固宜侍奉父母,携带妻子。但当创业之初,必有国而后有家,先公而后及私;况内外贵避嫌疑,男女均当分别,故必男有男行,女有女行,方昭严肃而免混淆。”
在封建时代,有所谓的连坐制度,一人造反,祸及全家。一个人参加了太平军,如果将妻儿老小留在老家,将会受到朝廷的迫害。
太平军起义以后,朝廷为了报复太平天军的几个首领,还专门下圣旨责令地方官员去挖了他们的祖坟。不难想像,对于这些太平军家属的报复,将会有多么残酷。迫于这种压力,太平军在起义之时不得不拖家带口,将一家老小都带到军营里面。
男女混居在军营里,容易产生一系列的问题。首先,男女同住,容易让士兵因为贪恋私情而分心,并丧失了战斗勇气,降低太平军的战斗力。
其次太平军起义之初,主要人员都是来自于广西地区。广西在历史上一定程度保留了母系社会的传统,女性受迫害的程度没那么高。她们不必裹小脚,可以通过对唱情歌寻找伴侣,结婚后习惯夫妻分床睡,生活上更为自由开放。
实行男女分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避免军营内出现越轨行为,并产生离异频发的现象,让战士在上战场时不会顾虑妻子在军营内是否会受到其他人的骚扰,由此影响军队的安定和团结。
实行女营制度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保护女性的利益,避免女性在城破以后遭受到士兵的侵害,维护军队的纪律和秩序。
省门陷后,首逆入城,将绅民铺户,无论男妇,逼胁投降,以二十五人为一军,男有男贼管带,女有女贼管领。太平军在攻陷一城以后,会将城内的居民按照男女分分别管理,以25个人为一个单位,男人由男兵管理,女人由女兵管理,统一居住在一个大房子内。
由于这种严格的男女分居制度,使太平军在纪律方面异常严明,即使很多想恶意攻击他的敌人都不得不承认,连曾国藩都说太平军“颇能禁止奸淫”。
相较之下,清兵的纪律刚则显得涣散,每到一地烧杀抢掠,以至于曾国藩都不敢将李秀成押往北京刑部听审,而是将其就地处决,以免泄露他的这些秘密。
当然除了上述这些原因,太平军实行男女分居还有宗教上的原因。在洪秀全的《原道救世歌》里,开篇就说道:“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慎”,这里的“淫”是指男女私情,洪秀全认为人性变恶都是因为有男女私情的存在,因此他要让男女分居,打碎家庭。
太平天国在起义初期实行的女营制度是有积极作用的,可以让士兵减少后顾之忧,保证了战争的胜利与时局的稳定。但随着太平军的节节胜利,并定都南京以后,洪秀全却没有实现他的承诺,废除女营制度,相反变本加厉地实行女馆制度。
太天军攻入天京以后,由于男性大多在前线打仗,后方劳动力不足,洪秀全便把女馆中的妇女变成了壮丁,用暴力强迫他们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修筑宫殿王府。
“妇女入馆后,日以劈竹签,挑砖负米为事,不堪其苦”,妇女在进入女馆以后,平时负责劈柴挑砖担米,苦不堪言。
“出女馆至西华门二里,至制台署又五里。每妇一名,搬砖十块,往返十余里,疲敝不堪矣,多有以是寻死者。"尤其是搬砖,来回一躺要十几里,很多妇女因此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寻短见。
“夏秋间又令妇女出城挑挖壕沟,随后又准令出城拾柴,冬初又准其抬同馆死尸出城埋葬”。除了日常工作以外,还要接受天王的劳役,为他修壕沟,搬运物资,同伴死了,还要将她拉出城去埋葬。
除了对女性的迫害以外,男女营制度也引起了男性战士尤其是中上层将领的不满。
战争时期迫于形势不得不分居,但和平条件下,再实行男女分居的制度,一方面是对正常生理需求的压抑,另一方面会让他们产生人未亡而家已亡的家破人亡的感觉。
1855年,在东王杨秀清的极力建议之下,洪秀全正式下令废除男女营制度,让”眷有所属”的妇女重新回归家庭,没有归属的十五至五十岁的妇女则“媒官”主持下进行分配。女营(馆)虽然在各地仍有留存,但在制度上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