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祖亲政之初根基不稳,为了稳固政局,稳定多尔衮余党,不得不对多尔衮优荣备至;一旦顺治帝掌握朝政,为了政治稳定,就不得不清算多尔衮留下的遗产。
清顺治七年庚寅(1650年)十二月初九日戊子,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卒于喀喇城。二十五日甲辰,追封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凡十四字,时太祖太宗尊谥亦均十四字)庙号成宗,衬于太庙。
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二月十五日癸巳,苏克萨哈等首告多尔衮私制帝服,及生前逆谋;于是郑亲王济尔哈朗,巽亲王满达海,端重亲王博洛,敬谨亲王尼堪及内大臣等,合词追论多尔衮罪状,二十一日己亥,乃诏示天下追夺封号,并其母妻所得封典,(母日孝烈武皇后,妻日义皇后,其嗣子多尔博亦归本宗。(多尔博本豫亲王多铎子。)
阿济格案——顺治帝清除多尔衮影响的开始
多尔衮死后,顺治帝即刻进行亲政的准备。他取印信与赏功册,任命吏、刑工、三部首脑、补正蓝旗主固山额真等,都是在建立他的政权班底;顺治帝知道,朝中有多尔衮的势力和影响,惟尽力消除,才使他的新政权得以运行。他的又一个重大行动,就是惩治多尔衮的亲兄阿济格。
阿济格与多铎都是多尔衮的胞兄弟,多铎已先于顺治六年(1649年)去世,多尔衮又刚去世,只剩阿济格一人了。但诸王包括顺治帝对他并不放心,抓住他于多尔衮死后的一些“反常”行为,大议其罪。
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初六日,诸王大臣会议,审查阿济格“罪行”。所议其罪甚多,涉及方方面面,最主要的问题,是在多尔衮死后,有“夺政”的企图或行为。
阿济格之罪,首先从多尔衮死之日议起,称:多尔衮死之夜,“诸王五次哭临,王独不至”。然后转到“夺政”的重大问题上来。
阿济格企图谋得多铎之子多尼所主正蓝旗,进而欲得多尔衮的两白旗,如夺得此两旗,“必强勒诸王从彼,诸王既从,必思夺政”。额克亲、吴拜、苏拜、博尔惠、罗什、阿尔津等表示,他们不会因为阿济格是摄政王亲兄就向往他,相反,他们是“依皇上以为生”。他们将这一情况和想法,都报告给了郑亲王济尔哈朗及满达海诸王。
阿济格还有一重罪,就是在多尔衮柩车返京时,参与护送的阿济格,身上佩刀。郑亲王济尔哈朗认为:“英王有佩刀,上来迎丧,似此举动叵测,不可不防。”同时,劳亲王率人役约400名至,护卫丧车,被视为将有不测之行动。吴拜、苏拜等“集四旗大臣”,及时揭发阿济格种种不法,“诸王遂拨派兵役,监英王至京。”就是各派兵役,密切监视阿济格可能发动的政变。
爱新觉罗·福临
经议,决定幽禁阿济格,没收原属十二牛录归顺治帝,这是顺治帝亲政前夕,主持处理的一件大案。案中人物,都是阿济格所属的重要将领和骨干人员。可以说,借处理阿济格的机会,将其势力一举歼灭,所有随从阿济格的分子一网打尽。
阿济格的罪行,不在于他如何不敬、不尊重多尔衮,重要的是,已露出趁多尔衮之丧有预谋为乱的迹象。消除了阿济格的势力,实际是消除多尔衮生前培植的势力,借以重树皇帝的形象,重建皇权的威望。这一目的已经达到。
顺治帝的亲政——消除多尔衮影响的行动
顺治帝处理完阿济格案,马上着手准备亲政事宜。正月初十日,礼部“上亲政仪注”,顺治帝指示:“卤簿照旧陈设,免鸣鞭、鸣钟鼓,乐设而不作。”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十二日,举行盛大亲政大典。顺治帝御太和殿,诸王群臣上表行庆贺礼。同日,颁诏,大赦天下。
多尔衮摄政整整7年,建政设制,礼仪典章,皆具规模;国家政权运转正常,社会秩序井然。在前期逐步平息各地战乱之后,已渐归于安定。多尔衮所做的一切,为大清王朝定鼎中原、巩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清朝的发展道路已经开通,方向已经指明。清朝最艰难而充满风险的时期已经过去。顺治帝从多尔衮手中接过的政权,不是一个烂摊子,却是一份丰厚的成果。
顺治帝亲政,已经没有过大的风险,继续执行多尔衮的遗策,无须做大的改变,只做局部的、个别的政策调整,包括选用人才,亦做部分任免。因此,朝廷内外、君臣上下,并没有因多尔衮突然去世而惊慌;因为没有做“大手术”的改变,故政局平稳,社会安静。即使后来多尔衮案发,废其人不废其政,政局仍保持安定。实践证明,顺治帝对多尔衮案的处理,总的来说,还是正确的。
顺治帝亲政伊始,首先调整统治集团的人选,将忠于顺治帝,或遭多尔衮打击,或眼前需要而尚未识破的一些大臣选为议政王大臣,提升其“爵位”,以加强顺治帝的势力,有利于政权的稳定。如久受压制的两黄旗大臣鳌拜、巴哈等选为议政王大臣;两红旗也久受压制,顺治帝重新重用,如满达海、瓦克达,两人都是礼亲王代善之子,将满达海改封巽亲王、瓦克达为谦郡王;代善的孙子杰书封为康郡王、另一孙罗可封为平郡王;属两白旗的官员如苏克萨哈、鳌拜等,迅速转向,从全力支持多尔衮转而投入顺治帝阵营,因而被封为议政大臣。
爱新觉罗·多尔衮
其他,如公伊图、巩阿岱等,也列入议政大臣的行列。经过一番整顿,皇帝的政治集团势力,空前加强,而多尔衮的势力正在土崩瓦解。
对多尔衮的清算
多尔衮去世已经有两个月了,朝廷内外掀起政治波澜。事情是由相互议论、传话引起的。
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十五日,又掀起了一场更为惊人的政治风波:多尔衮死后两个月,终于案发。
苏克萨哈、詹岱、穆济伦率先发难,揭发多尔衮的罪行:多尔衮死于喀喇城,侍女吴尔库尼将要殉葬时,秘密招来罗什、博尔惠、苏拜、詹岱、穆齐伦五人,嘱咐说:“王曾不令人知,备有八补黄袍、大东珠素珠、黑狐褂,今可潜置棺内。”
这几件衣物,皆是皇帝的御用之物。无论臣民若敢用此物,视同大逆不道。即使如多尔衮,功劳再大,仍是皇帝的臣属,敢用违禁之物,其罪不可赦。多尔衮深知此事之严重,故将皇帝的御用物偷偷藏起来。他死了,由其侍女负责,嘱其心腹将此物置于棺内。
多尔衮的遗体运回北京王府,重新殡验,仍由罗什等5人将八补黄袍等物偷偷放进棺内。揭发人詹岱、穆济伦均是此事的见证人,所揭此事实当属不虚。
苏克萨哈揭发多尔衮另件罪行是:多尔衮企图在永平府圈房,令两白旗在此移驻。
顺治帝得知此奏,命诸王大臣审查清楚。
这时,固山额真、吏部尚书也出来揭发:多尔夜取肃王妃,并令其诸子至府校射,何洛会骂道:“见此鬼魅,不觉心悸!”苏克萨哈将何洛会骂肃王诸子的话告诉了多尔衮。多尔衮看得很清楚,说:他想讨好我,所以才敢骂肃王诸子。
贝子锡翰也趁机出面揭发:何洛会曾向他说:“上今亲政,两黄旗大臣与我相恶,我昔曾首告肃王,今伊等岂肯不杀我,而反害我耶!”
经调查,以上事实都存在,并无一句虚言,以多尔衮“私制御用服饰等件,又欲率两旗驻永平,阴谋篡逆”,应籍没所属家产、人口入官,其养子多尔博、养女东我俱给信王多尼。何洛会“党附”多尔衮诸罪,应凌迟处死,籍没其家;其弟胡锡不举报其兄“种种逆谋”,应凌迟处死,“籍其家”;苏拜不举发多尔夜棺内禁物等罪,应处死,因“先犯死罪,曾蒙圣恩宽有,仍应免死。”
奏报以上判决,“得旨,依议”。
揭发多尔衮仅仅是开了个头。
继苏克萨哈、詹拜、穆济伦等人首次发难6天后,即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二十一日,又有郑亲王济尔哈朗、巽亲王满达海、端重亲王博洛、敬谨亲王尼堪等懿亲大臣同内大臣等联合上奏,“追论多尔衮罪状”,掀起了一场震惊全国的政治大风暴。
多尔衮罪状,罗列如下:
爱新觉罗·多铎
太宗文皇帝驾崩时,诸王贝勒大臣等,同心翊戴,共矢忠诚,“扶立皇上”。当时,“臣等并无欲立摄政王多尔衮之议”,只有他的弟弟豫郡王多铎“唆调劝进”。
皇上因年幼,曾将朝政托付给他与郑亲王济尔哈朗“共理”。其后,多尔衮“独专威权,不令郑亲王予政”,却命其弟多铎为“辅政叔王”。他违背誓言,肆行无忌,“妄自尊大,以皇上之继位,尽为己功。”不仅如此。他甚至把太宗当年恩养诸王大臣、官兵人等,以及为皇上(指顺治帝)捐躯、攻城破敌、剿灭贼寇之功,“全归于己”。他用的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谮拟尊”;他盖造的府第,“亦与宫阙无疑”;府库之财,“任意糜费”;擅自织造缎足、库贮银两、珍宝,“不可胜计”。他还把皇上(顺治帝)侍臣伊尔登、陈泰一族及所属牛录人丁、刚林与巴尔达齐二族人,“尽收入自己旗下”。
多尔衮胆大包天,竟敢逛称:“太宗文皇帝之即位,原系夺立。”以“挟制中外”。他谋陷威逼,使肃亲王(豪格)不得其死,“遂纳其妃”,而且将官兵户口财产等项,“不行归公,俱以肥己。”他还企图将皇上的侍臣额尔克戴青“归己”,因其不从,不给封侯;又派罗什“以美言诱皇上侍臣席纳布库”,希望他“党附”于己。
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皇上之命,却“概称诏旨”,擅作威福,“凡伊喜悦之人,不应官者滥醒”,不合他意者“滥降”。此类事不胜枚举。
多尔衮不让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入朝办事”,他“竟以朝廷自居”,让他们每天在他的府前等候。
日前,多尔衮近侍额克亲、吴拜、苏拜、罗什、博尔惠等口称“亡主(多尔衮)遗言”,欲乱国政,已被博洛、尼堪两亲王及内大臣举报,已将罗什、博尔惠正法处死;额克亲、吴拜、苏拜“从重治罪”。
以郑亲王济尔哈朗为首,一致认为,“多尔衮显有悖逆之心。臣等从前俱畏威吞声,不敢出言。”因此,以上情况,“未曾入告”。现在,臣等“冒死奏闻,伏愿皇上速加乾断,列其罪状,宣示中外”。
顺治帝接到以上奏报,即命“在朝大臣”,详细讨论,结果是,“众论金同”,一致同意,应“追治”多尔衮罪。
前几天,揭发多尔衮私制“帝服”、私藏御用之物、将永平府给两旗移驻、何洛会谩骂肃王之子等事,皆系多尔衮罪状。
综合多尔衮所犯各罪,根本罪行就是一条:“逆谋果真”,所谓“神人共愤”,不予宽恕。因此,顺治帝作出决定:将多尔衮逆谋之事,“谨告天地、太庙、社稷”,将多尔衮之母子及其妻所得封典,“悉行追夺”,并“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爱新觉罗·多尔衮
《清世祖实录》仅记载多尔衮各罪状及最后处理结果,其他具体细节不载。据有关书记述,顺治帝发现其叔父多尔衮生前怀有“邪恶的企图”,十分恼怒,除了公布其罪状,还下令毁掉多尔衮的“华丽的陵墓,掘出尸体”,用“棍子打,又用鞭子抽,最后砍掉脑袋,暴尸示众”,其“雄伟壮丽的陵墓化为尘土”。又据李朝方面记载:“摄政王葬处,掘去其金银诸具,改以陶器云。”
对多尔衮案的评价与解析
1、多尔衮案的评价
多尔衮生前,何等辉煌!声势与权力之显赫,无人企及。谁能想到,他死后仅仅两个月,一切皆翻,如同天地倒悬,真是身败名裂,灰飞烟灭。他曾把自己的很多政敌和仇寇打入“叛逆”之列,万劫不复,而自己死后却陷入与他们同样的悲惨命运,加入了他们的“叛逆”行列。历史的讽刺和嘲笑,在多尔衮命运的变迁中得到了最深刻的体现。
清朝的入关,多尔衮声望极隆,被皇帝和百官喻为周公,他每以周公自况。曾几何时,竟跌落为“叛逆”!这和周公的结局,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后人曾假设,如果周公晚死几年,是否会夺其侄成王的王位呢?如果他有“叛逆”之心,未及暴露,谁能说他不好呢?
王莽有篡位之心,如未及行动就死了,他不就是一个美名扬于后世的楷模与典范了吗?可惜,他死得晚,一切叛逆都做了,他本人永远是万劫不复了。多尔衮死得早,却被论为“逆谋果真,神人共愤”。比起周公、王莽,多尔衮实冤!
多尔衮的罪名,是继他死之后,且已掌权的政敌们给强加的。其实,如济尔哈朗、豪格等,不应树为自己的政敌。因为他们并不反对他摄政,也只有豪格不免发牢骚,当叔叔的可以宽待一些,不严追,更不严处,也就无后患了。至于济尔哈朗,忠实、守规矩,多尔衮也想尽办法排挤他。
类似的伤害人尊严、阻碍他人正当利益或陷害他人,在在皆有,树敌太多,迟早会把自己打翻的。多尔衮的结局证明了这一点。政敌们反击过当,全部否定他的历史功绩,定为“叛逆”,显然不当,掘坟斩尸,更见下手太狠。多尔衮得此结果,是历史的必然,对后世却是个巨大的教训。
爱新觉罗·弘历
当然,历史也最公平。多尔衮死后120多年后,乾隆帝为其翻案,重新肯定了他的功绩,恢复了他的爵位,由其子孙继承。但是,他永远恢复不到刚死时顺治帝加给他的那种辉煌!
2、多尔衮案的解析
多尔衮案情复杂,事关重大,不得不稍加剖析,有助于理解此段历史。
多尔衮案,涉及的人和事不少。所以,处理了多尔衮一人,案情尚未结束,作为此案的余绪,还在继续处理之中。首先是济尔哈朗,已恢复了原先的政治地位,作为懿亲大臣,以济尔哈朗的威隆望重,名列第一,故权力由多尔衮转移到了他之手。其次是豪格,顺治帝给予平反昭雪,于顺治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封其子富寿为和硕显亲王,增注本人漏载的功绩于册,一是平息山东满家洞之乱,二是平定四川,攻灭张献忠的大西政权。
顺治帝在其军功册写道:“睿王心怀篡逆,尔无故被害。朕亲政之后,不胜迫痛。富寿,尔系朕亲兄之子,推恩封尔为和硕显亲王。”同日,又恢复遏必隆、希尔艮、希福、祖泽润、雅赖、纳穆海、噶达浑、敦拜、觉善、马喇希、法喀等一批人的名誉。他们被多尔衮革职、解牛录任,及籍没家产,“悉属冤枉”。经议,皆恢复原职务及牛录任,各还家产。顺治帝立即批准。索尼于顺治八年(1651年)三月平反,以“无辜削职,自昭陵召还”,恢复为二等精奇尼哈番。
闰二月初三日,封郑亲王济尔哈朗之子富尔敦为世子,济度为多罗简郡王,勒度为多罗敏郡王。公图赖子回色,“无辜夺爵”,恢复一等公爵位;杨善、罗硕、俄莫克图、夏塞、伊成格等,受何洛会诬告,“无辜坐罪”,亦“各还原职”。还有,多罗承泽郡王硕塞有功不赏,顺治帝即封他为和硕亲王,增注漏记的军功。
凡受到多尔衮及心腹大臣的迫害的大小官员,几乎都予平反,官复原职原爵,包括宗室的人,为多尔衮所打击与排挤的人,也都得到皇帝的恩典,或升职,或晋爵,皆大欢喜。
另一方面,凡被多尔衮重用,积极投靠的官员,无论职位多高、一体对待,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闰二月二十八日,刚林首先受处分。他的罪状,一是依附于多衮,“朝夕献媚”;一是“用巧言班上”;一是擅改国史即《实录》中有关多尔衮的母亲的内容;一是参与多尔衮“逆谋”,“朝夕筹划”等八罪,会议判死刑,籍没家产,妻子为奴;常肃同其兄刚林往随多尔衮,革职、鞭一百,籍其家;祁充格曾犯大罪,永不叙用,但多尔衮为“谋逆”之需要,超授他为大学士,“遂行谗附”,擅改所修太祖实录,隐匿多尔衮罪状等,应处死,籍没家产。
范文程
经顺治帝批准,按所议实施。案内还牵涉到范文程、宁完我、王文奎等人,与多尔衮逆案相区别,予以甄别,个别如范文程仅革职留任。
四月,又查出觉罗巴哈纳,以户部尚书“阿附睿王”,将库内金银珠帛等物,私送到多尔衮府中,“私厚”两白旗兵丁,苛待两黄旗兵丁,不给发饷。给予革职的处分,籍没家产三分之二。与此案相关的人员,分别予以处分。
清理多尔衮余党还在继续进行中。冷僧机是“逆案”中一重要人物。他属满洲正黄旗,多尔衮摄政后,他积极投靠,深得信任。他得白狼裘,不进献给皇上,却献给了多尔衮。还有,他“独行妄奏”,说当年两黄旗大臣“誓立肃亲王为君,睿王主立皇上”。此意“污蔑大臣”,为多尔衮说话。诸王大臣会议,冷僧机“罪款炳据”,应处死,籍没家产,妻子入官。顺治帝批示:冷僧机理应处斩,“姑从宽免死为民”,其家产,只照披甲人例给予,“余俱籍没”。
顺治八年(1651年)八月,吏部尚书谭泰被揭露。他本是满洲正黄旗人,也投靠了多尔衮,发誓:“吾当杀身报恩”。共列罪行10余款,被处死,籍没家产,子孙免死为民。
其后,到顺治九年(1652年)三月,又揭发了拜尹图、巩阿岱、锡翰、席纳布库、冷僧机五人依附多尔衮,“背朕迎合睿王”之罪。他们均属两黄旗大臣,原为肃王豪格的支持者。在多尔衮得势后,他们都成了多尔衮的心腹。给他们列罪行共20多款,自不必详列。最后顺治帝批准,拜尹图免死监禁狱中,其余4人都处死,籍没家产。
自多尔衮去世,历时一年多,清理“逆案”,主要是清理其党羽、余党,基本完成。涉及的人很多,也只处理了骨干分子,一般下属极少涉及,一句话,是在上层进行清理,比较顺利,没有引起政局波动,实现政权基本平稳过渡。通过打击和消除多尔衮集团的势力,提高了皇权的威望,巩固了顺治帝的皇位不受动摇。在这场斗争中,皇权取得了胜利,获得了完全的成功。
在胜利的喜悦中,顺治帝迎来自己大婚的喜庆日子。大婚先于顺治八年(1651年)八月十二日祭告天地、太庙;十三日,册立科尔沁部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之女为皇后,举行迎娶仪式。是日,以册立皇后诏告天下。婚礼告成。顺治帝时年14岁。
多尔衮去世后,济尔哈朗成为内外百官之首,实处辅政地位。他成了顺治帝亲政时期的主要支柱。为表彰他的功绩和尊崇他的品德,顺治帝于顺治九年(1652年)二月十八日,加封济尔哈朗为“叔和硕郑亲王”,颁册文,载功绩,颂美德,推居诸王贝勒之上。顺治帝已亲政,故对郑亲王不加辅政,从皇室论,加“叔”字,以与诸王相区别,居于特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