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張玉寧被足協禁賽3場、罰款3萬的事件中,肖赧表示,如果將這樣的動作定義為暴力犯規,那麼國家隊可能會在國際比賽中受到損失。
根據足協的評議,張玉寧被認定為故意使用肘部擊打對手的面部,因此紅牌判罰是正確的,並且追加了停賽3場和罰款3萬。對此,肖赧評論道:
張玉寧被停賽3場,不僅僅影響俱樂部和他自己,還可能對國家隊造成影響!我一直不相信一個如此幹凈踢球的人會故意使用肘擊對手。關於對這類行為性質的認定標準,我希望專家們能夠給正在備戰18強賽的國家隊球員們一些解釋,否則他們可能會在國際比賽中吃虧,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