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长江这两条母亲河,曾让历代统治者头疼不已,两岸百姓数千年之间无数次深受涂炭,每逢大灾之年,一片泽国,难民遍地。但相比较天灾而言,人祸造成的伤害更大,及至清代,京杭大运河给江南百姓带来了无尽的苦难。
运河本身并无害,真正有害的是大清的漕运。所谓的漕运,就是利用水道运输粮食(指的是公粮),所以也称漕运。漕运是我国历史上的一项经济制度,狭义的理解是指通过运河将江南一带的粮食运至北京。漕粮主要供给宫廷消费、百官俸禄、军饷支付等。这一制度为国家统一、粮食稳定、南北经济沟通和商品流通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制度腐败造成运输昂贵、漕运徭役过重,也极大地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到了咸丰五年(1855)因黄河改道,引发水患,影响运河,加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漕运已经不敷京师及北地粮食之需,到了清末,漕运制度废除。
清代的漕运制度下暗藏一股“潜流”,胡燏芬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的一道奏疏中一语道破漕运的弊端:“南漕自催科征途,督运验收,经时五六月,行路数千里,竭百姓无数之脂膏,聚吏部胥无数之蟊贼,耗国家无数之开销,运至京仓,至每石之值,通扯或十两或五六两不等,而其归宿为易银一两之用,此实绝大漏卮。徒弟以冗官蠹吏,中饱所在,积习不改,此真可为长太息者也。”
由此可见,到了晚清,漕运已是积重难返,病入膏肓。那么各级官吏是如何通过漕运中饱私囊的呢?
运河的终点是通州,南方各省的漕粮到了这里,经过陆路再运到京师。因此通州是一个最主要的中转站,朝廷在这里设立了仓场总督衙门,隶属户部。主管仓场的官员称为仓场侍郎,满汉各一人,下设大通桥监督(又称坐粮厅),也是满汉各一人。
每年农历二三月,他们就到通州的仓场总督衙门坐镇办公,到了八九月漕粮收完再回北京。仓场总督衙门管辖京、通使其仓满汉监督三十多人,朝廷另派查仓御史进行督察。从通州往北京运粮,全程有仓场总督派兵押送,并从各部院调集若干小文官,充当稽查委员,由仓场衙门按月给他们发放津贴。
从南方各省运到通州的漕粮,卸船后搬到岸上,再装大车或人力小推车,运到仓场衙门。这一段装卸费用由各省份负担。漕粮到了仓场后,接着是过斛量收。经过长途运输,粮食总有损耗,而损耗了多少,往往不是看实际情况,而是取决于量米的斛工和指挥他们的经纪(官名)。
这些人可以做手脚以少量多,也可以以多量少,比如明明交足了粮,他们可以说不够数,明年须补交,那么当事人回去后就会被上司怪罪,弄不好还会丢掉乌纱帽。所以各省交粮的官员为了免遭暗算,便要事先向这些人行贿。因此,那些斛工和经纪没几年下来,都变得很富裕。
这些得了好处的人当然也不会忘记给上司行贿,而上级领导还有上级,以致形成一股中饱私囊的“潜流”,毫不夸张地说,当时的漕运衙门就是一个贪污腐败的大集团。
除了这些贪官污吏,在运粮过程中,还有另外一条利益线。按照规定,每条漕船上除了船主外,另有两个伙计,护粮官兵稍不留意,这三人就把整包米推入河中,过后再打捞上来。这些米被捞上来以后,晒干了可以出卖,日积月累,数量十分巨大。
此外,运输漕粮的车夫也会行偷盗之勾当,他们虽然无法将整袋米扛走,但却利用一种特制工具,即一头尖一头粗的喇叭状东西,车夫将粗的一头拴在一个隐藏在自己身上的小布口袋,趁官兵不注意进行偷粮,而且被逮住的情况很少。
当时有人算过,漕米一石从南方运至北京,如果本值五两,而把那些组织机构的人员的俸禄、车船运费、偷盗损耗、税收走私等合计起来,比米的原价要高三倍,而且官吏贪腐的那部分还没算。不难想象,漕运给江南百姓带来了多大的负担,而且这种负担年复一年,比起天灾来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