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6月3日,沙俄利用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诱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一般称为《中俄密约》)。
该条约一共有六条内容:①、日本如侵占俄国远东或中国以及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②、非两国共商,缔约国一方不得单独与敌方议和;③、开战时,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④、为使俄国便于运输部队,中国允于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该事交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经理;⑥、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都可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军需品;此约自铁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十五年。
根据《密约》第四条,同年9月8日由中国驻德、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道胜银行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合同规定成立中国东省铁路公司,其章程照俄国铁路公司成规办理。
至此,俄国获得了使西伯利亚大铁路穿过中国领土直达海参崴的特权。《密约》的签订和筑路权的攫取,为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和控制中国东北地区提供了各种方便,大大加强了沙俄在远东争夺霸权的地位。
原本晚清政府懦弱无能,签订什么样的卖国条约都不足以大惊小怪,但是这个条约的签订,因为一个记者的搅入而变得不同一般起来。
原来在1896年年初的时候,沙俄驻华公使喀西尼向总理衙门正式提出这一要求,遭到清政府的断然拒绝。5月,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典礼在莫斯科举行。沙俄别有用心地邀请清朝权臣李鸿章参加典礼,并待以国家元首之礼。此间,尼古拉二世特命财政大臣维特、外交大臣洛巴诺夫与李鸿章进行秘密谈判。
谈判期间,俄方利用清政府部分官僚急于同俄国结盟的心理,把“借地接路”作为实现结盟的先决条件。为迫使李鸿章就范,俄方不断施加压力,威胁讹诈,以中断谈判相要挟。后来竟然将单方面拟定的《中俄密约》约稿交与李鸿章。
同时,沙俄还使用重金贿赂的卑劣伎俩,向李鸿章许诺,如果“接路”顺利进行,将付给李300万卢布酬金。李鸿章没有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就把约稿转奏光绪帝请旨,并电催清政府准其画押。
《中俄密约》是沙俄以不正当手段诱迫清政府签订的彻头彻尾的强盗条约。它的签订,使俄国不费一枪一弹,实际上把中国东北区域变成了俄国的势力范围。这对于俄国将侵略矛头进一步伸向华北及长江流域,进一步对清政府施加影响,争夺远东霸权,具有重要意义。
最终,《中俄密约》没能签订,因为一个叫沈荩的长沙记者破坏;1903年,沈荩得知中俄两国要签订卖国密约的消息。他秘密查找到了《中俄密约》草稿,将《中俄密约》的草稿寄给天津英文版的《新闻西报》。《新闻西报》刊登此文后,国内外各大报纸纷纷转载,有识之士纷纷对这一卖国条约予以抵制。满清政府也因此而未能签订这个密约。
满清政府得知这一新闻是沈荩所披露,便下令拘捕沈荩。1903年7月19日晚上,沈荩在北京寓所被捕。恼羞成怒的慈禧太后极其残忍地下令将记者沈荩“斩立决”。后因惧怕行刑会影响慈禧太后的生辰“庆典”,慈禧太后这才发布懿旨:“着即日立毙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