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自古就有。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大官有品级、有地位、有权势,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捞钱。
小官小吏们如何养活自己呢?当然是利用大官捞钱。
福大帅何许人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见得到的,自然是不见。
为了能够得见福大帅一面,这名小吏前后打点花了10万两银子之后,终于见到了福康安。
福康安
小吏对福康安说道:听说大帅在西藏打了胜仗,花费了数千两银子。现在仗打完了,大帅这些花费要做账目报账吧。可是,现在我们人手不够,造账目册子得好几个月。我们可以慢慢做,可是皇上等着看呢。而且现在大帅打了胜仗,皇上正兴头上,若账目老是拖着做不上来,只怕皇上到时候生气了,连你的奖赏也没了。再加上,拖得越久那些言官又开始各种挑拨和找茬了。到时候,只怕大帅要受到牵连。
福康安一听,心中大惊。细细想来,小吏确实说得不错。于是赶紧拨给了小吏二百万两,作为报销账目用。
这一手,小吏自然从这二百万两中获利不小。
清朝官员及其幕僚
在清朝一代,小吏的作用极其重要,可以说是大官离开了小吏就很难玩得转。古代下放的官员都是走官,在一个地方基本上不会待上很久,然后又再流动。官员到了一个地方之后,要想在地方转得动,就必须依靠当地的小吏。这些小吏一般都是本地人,各种关系都熟络,没了他们官员要办事是行不通的。
于是,要想让这些小吏为自己服务,更好的推动地方管理,官员就不得不依赖小吏给小吏好处使。小吏也往往抓住这一点,勒索官员,敲诈地方,成为官场上的大害,造就了大量的小官巨贪。
清代的官员,地方事务繁杂,各种公文琐事繁多。尤其在诉讼刑狱等方面,小吏对刑狱典律的熟悉程度,甚至比官员还要精通。而这个方面也往往是最能捞钱的所在,所以也容易滋生冤假错案,拿钱销案的事情经常发生。
清朝官吏审案·小吏在变相行使权力
即使是在京城,天子脚下,各小吏也是名目张胆的搜刮。当年左宗棠从新疆搬师回朝,崇文门的小吏不放行,左宗棠无奈,花了大笔银子才得进门。
浙江省当年有一个候补知县,应当补某缺,吏部来了一封文书,说这一缺该当你补,但按例你得给我一千两。知县思忖,这事本来就该是我的,何必再花这么一大笔银子,于是不理会部中小吏的索贿。结果,那个缺额顶补却给了别人。
至于小吏们经手的仓库、粮食、书信传达、传话、赈灾物资等,有多少流入小吏们的手里就更难说清楚了。
天子脚下也是小吏横行
可见小官巨贪是多么的猖獗和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