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有一种刑罚——流放,就是将已定罪之人放逐到边远地区。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甚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历经了几千年,到清末才被废除。它的要义在于通过将犯罪之人押解到荒蛮或远离故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来维护治安和巩固统治者的统治。
我们都知道,在清朝电视剧中,臣子如果犯了大罪,但皇帝又想放他一条生路的话,一般都会让太监过来装模作样的传一道圣旨,末尾最后一句话就是,“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听到这句话的那个人肯定会突然面色惨白,甚至有些连跪都跪不稳了,那么,披甲人究竟是什么,为何会让人闻之色变呢?
《盛京通志》中记载:“宁古塔旧城东门外三里,有树林,名为觉罗,被视为努尔哈赤祖龙兴之地。”从顺治十二年陈嘉猷被发往宁古塔开始,这里便成为清初流放重犯之地。这其中最有名的当属丁酉科场案。
宁古塔是中国清代统治东北边疆地区的重镇。满语数之六为宁古,个为塔,相传清皇族先祖兄弟6人曾居此地,故名。今为黑龙江省海林县旧街镇。宁古塔是清代最著名的流放地之一。清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阿哈即奴隶,多是汉人、朝鲜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于阿哈;旗丁是女真人。
宁古塔辖界在顺治年间十分广大,盛京以北、以东皆归其统。随着设厅,疆土逐渐减少。从顺治年间开始,宁古塔成了清廷流放人员的接收地。黑龙江省东部的海林县,是三百多年前清廷流放人犯的宁古塔所在地。被遣戍宁古塔的流人,能生还的极少,大部分都客死该地。
平日里荣华富贵享受惯了,突然一下子给派到苦寒的边疆,还要遭受到当地驻军“披甲人”的折辱,自然心里是接受不了的,所以“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这道圣旨无疑是让你慢性自杀。披甲人,多指受降后披甲上阵为统领部族征战讨伐的人,民族不一,地位低于一般军人,高于奴隶;满清时,多有朝廷大员犯重罪,发配边疆,与披甲人为奴。一旦被发配到宁古塔,极少数人能活着回来,听到这个消息当当被吓死的人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