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死囚为什么都说“秋后问斩”?
其实,秋后问斩,主要还是给死囚一个缓冲的时间,跟现在的缓刑差不多。而要说清楚“秋后处决”,就要先弄明白与它伴生的词汇“秋审”。秋审这项制度的雏形在明朝天顺三年开始出现,一直到清朝顺治年间才形成规范,成为写在《大清律例》中的法则。
其实刑部并不是一个大权独揽,决定百姓生死的国家机构,刑部决定的死刑,还要经过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执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类似于现代的“公检法”,如果大理寺和都察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有疑点,有异议的时候,可以将案子判为“斩监侯”或“绞监候”。
而除了司法部门,囚犯家属也可以上诉,从判刑的机构逐级往上上诉,比如,在县级判的罪,就往府一级上诉,然后道、司、院,不能越级上诉。
大家看清朝的古装戏的时候,估计经常会有这么个片段,对确定死刑的囚犯“秋后问斩”,那为什么不立刻就斩了,还要留到秋后呢?古人还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死囚不杀跟这句话,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一切讲顺应天意,农民谋反讲替天行道,所以处决死囚,也得讲天意。秋冬时节,天气寒冷,万物萧条,植物凋零,这个季节问斩死囚,是顺应天意。
还有人说,秋后问斩,秋后正是农民一年中最有空闲的时节,百姓每天无所事事,有空看热闹,问斩死囚,本来就是想起到一个杀鸡儆猴的作用,是用警示老百姓不要犯错误,如果死囚悄悄的在牢里处死了,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了,没有效果。在这个农闲时节,围观的群众越多,产生的传播效应也就越大,统治阶级的目的就达到了。
有人说“秋后问斩”是一种迷信,秋五行属金,金主杀。历代皇帝讲究“奉天承命”
在清代秋审其实是为了给那些判处“斩监侯”和“绞监候”的犯人一个复审的机会。一般来说清代的审核都是由案发地的官员在将卷宗和宣判结果送交给刑部后进行的,而其中谋反、大逆、杀官这些罪行是可以直接经刑部上报皇帝后,判处斩立决甚至凌迟、枭首的。但是其他的一般的杀人事件如果被判处了斩或者是绞刑之后,就必须要将卷宗送给“三法司”共同审核。
可以说,清朝鸦片战争以前,其司法制度还是相对比较完善公平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太平天国等势力升起,盗匪横行,清朝对国家的掌控力大大降低,太平天国鼎盛的时候,差不多占领了清朝半壁江山了,原有的司法机关已经没法按以前的审核程序逐一审理,取而代之的名词叫“就地处决”,很多官兵在抓到起义军、盗匪后,当地官员很多都执行就地处决,这无形中给很多地方官员一种权力的放大,有些官员利用手中权力谋私利,滥杀无辜,让民众对官府失去信任,造成晚清政府更加的风雨飘摇,最终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