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埃及,法老是具有双重性的,既是人又是神,换言之,法老是化身为人的神,即人神。在古埃及宗教中,法老与诸神一样受到万民的崇拜,更重要的是,作为神明的法老是具有神力的,能捍卫神创的秩序,给万民带来风调雨顺、衣食富足。
古埃及法老崇拜有深刻的实质和文化蕴涵。一方面,法老崇拜兼具神明崇拜和英雄崇拜的双重性质;另一方面,法老崇拜是对王权的信仰。最重要的是,古埃及法老崇拜具有人类史方面的普遍意义,它反映了古人类思维方式和宗教观的演变。
一、神明崇拜与英雄崇拜的结合
以宗教发展的角度看,法老崇拜是古埃及宗教的重要主题,同时反应了古埃及宗教的发展趋势,即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人格化的神——化身为人的神,需要说明的是,这四个部分仅是产生顺序存在先后,几乎没有前后替代性,而更多是叠加性,例如在法老神化之后,神圣动物依然在人们的信仰中占有一席之地。
法老崇拜属于最后一个部分,就是信仰国家的统治者——法老,把他当作神明,认为他具有天然的神性和超人的神力。其本质上是古埃及人在其思想意识中将法老神化,赋予其神性,但是古埃及人从未认识到法老神是其精神的产物,始终坚信法老神力的真实存在,因而他们对法老的信仰十分虔诚。
古埃及人对法老的造神活动是在宗教神学上进行的,主要方法是创造法老与神学上主要神明之间的亲缘、或对应性关系,进而因法老与诸神的关系将其纳入诸神之列,对于古埃及人来讲,这种简单的推导是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这种造神方法与古埃及人的思维特点密切相关。与原始人相似,他们的思维会受到接触率的影响。
在古埃及人看来,只要建立起法老与神明的联系,法老就拥有了永久的神性。在古埃及的宗教神学中,每个神明的活动范围是不固定的,因而难以区分,但是可以从较为宽泛的角度将其划为三个范畴,即太阳神、牛神、大地神。这三个范畴相应地代表创造、生殖、复活三种神力,并分别主持这三种神圣性的活动。具体来讲,古埃及人神化法老的方式是建立法老与这些神明的关系。
首先,古埃及人建立法老与太阳神的关系,方式是将法老视为太阳神之子。这在古埃及重要的宗教文书金字塔文中多有表现:“你的父亲是赫里奥坡里斯的太阳神阿图姆,你是他活着的肖像。”“向太阳神拉致敬,你通过努特航行,穿过狂风肆虐的水域,特意跟随着你,他是真正的神,是一位神的儿子。”在古埃及神庙的壁画中也有表达这种父子关系的场景,在新王国时期的卢克索神庙中,太阳神阿蒙朝着法老阿蒙霍特普三世,对其说:“我最亲爱的儿子,你用鼻子接受我的肖像。”
其次,古埃及人建立法老与牛神的关系,方式是创造牛神与法老的母子关系。在金字塔文中法老被称为牛犊,这就与牛神确立了母子关系:“拉神,你是珀辟的父亲,他来到你这里,天空生出的金色的牛犊,这弱小的金色牛犊由海赛特形成。”在卢克索神庙的壁画中也有牛神哈托尔哺育法老的场景。
此外,法老也以公牛的形象出现,在著名的纳尔迈调色板的背面象征法老的精壮公牛将敌人顶翻在地,而且在它的正反两面分别雕刻有两个牛神哈托尔的头像。
再次,古埃及人建立法老与大地神的关系,其建立方式较前两种稍显复杂。在古埃及神学中,盖伯是大地之神,法老神化并未与盖伯神建立直接联系,而是以奥西里斯神为媒介建立间接联系。在古埃及神学中,奥西里斯神是大地之神盖伯与天空之神努特的儿子,因而其在被塞特神害死后将重回大地,此时奥西里斯就变成了大地,他使谷物按季生长、使尼罗河定期泛滥,周而复始,显示了复活的神力。
在此基础上,古埃及神学将去世的法老与奥西里斯等同,这样去世的法老就成为大地,也成为大地神盖伯的儿子。之所以未建立与大地神的直接关系,而以奥西里斯神介之,大概是因为要使去世的法老同样具有神性。这种中介式的造神方法反映了相似率对古埃及人的影响。在古埃及人的认识中,相似的事物是能够互通并互相影响的,所以,盖伯与奥西里斯神之间的父子关系顺理成章地也适用于法老。
因为法老统治满足了现实的需求,古埃及人萌生了对法老社会权威的崇拜,即英雄崇拜。法老依靠古埃及人对他的尊崇,建立了统一、稳定、健全的国家制度,使其社会权威更盛,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古埃及国家对内对外的万世功勋从而巩固并深化了人们对法老的英雄崇拜。
二、对国王权力的神化与崇拜
古埃及法老崇拜既是对法老个人的崇拜,亦是对王权的崇拜,换言之,在法老神化的同时也存在对王权的神化。古埃及人对王权有一种特殊的认识,使其具有了神性。
就起源性而言,古埃及人认为王权起源于世界的创造者、古埃及的最高神明——太阳神拉。太阳神拉在创世的同时建立了王权并以此来统治世界,这是古埃及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在神治时期之后,太阳神回到天国,法老作为神明的代理者掌握王权。这种权力是委任制的,太阳神将统治和管理人间的神圣权力授予法老,但太阳神依旧是王权的完全占有者,国家真正的主人,而法老以神的名义统治万民。
这在古埃及的宗教文书《神牛之书》中有所表述。“创世者居住在人间,统治万民,这个时期人们衣食无忧。但是,人类总是难以抑制自身的欲望,密谋反对他的统治。创世神对人类展开报复,杀死了一部分人,但是神明是宽容的,他开始同情人类,于是停止杀戮,以其离开人间返回天国的方式来惩罚人类,并留下他的儿子来管理人间,这就是第一位法老。”
由于上述权力授予的关系,古埃及人对法老王权有特殊的理解。法老王权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法老对万民的统治管理,使古埃及人生活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第二个层次是法老组织人们对神明的崇拜,在神明离开之后,人间唯有法老与神明保持着关系,作为神之子他负责向人们传达神明的旨意,同时能代表世人向神明表达崇拜。换言之,法老是世人与神明沟通的唯一渠道,成为连接神界与人间的纽带。这一层次使法老王权具有了神圣性。
总而言之,法老王权因其神创的起源和神秘的沟通力量而具有了神性,受古埃及人崇拜,这也是法老崇拜的内涵之一,即王权崇拜。基于王权崇拜,古埃及人对掌握王权的法老的个人崇拜也得到了巩固和深化。
三、人类思维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法老崇拜是对“人神”崇拜,因而它涉及到人类对神人关系的理解。神人关系是人类宗教史上的一个古老而漫长的话题,它随着人类思维和宗教观念的演变而不断发生变化。以对神明的态度而论,人类宗教是从巫术时期向祈祷祭祀时期不断演变的,人类对神人关系的理解因时期的演变而有所不同。
在巫术时期,人类还处于未开化的阶段,人们虽然崇拜神明,但是对自然力有一种盲目的自大,认为以巫术的方式可以控制甚至改变自然。在这个阶段,人们认为人和神之间的差别是模糊的,甚至可以说是无差别的。原始人认为拥有自然力的神明是和自己一样的,他们依自己的意愿和情感而动,也会因同情或恐惧而有所触动。因此,在这一时期,人们既祈求敬拜神明又通过巫术恐吓神明,甚至,他们相信某个足够野蛮强势的人可以成为神明,也就是“人神”。
在祈祷祭祀时期,人类心智有所开化,认识到自身在广袤无垠、千变万化的自然面前是软弱渺小的。人们对掌握自然力控制自然的神明抱有虔诚的敬畏和崇拜之心,为神明的强大神力所折服。因此,人们也放弃了通过巫术等个人力量来指导自然进程,认为神明是自然力的唯一掌握者,并且通过祈祷祭祀的方式对神明加以敬拜。所以,在这一时期,人是完全屈从于神明的,并对神明进行崇拜,人类失去了成为神明的资格。
总结
法老崇拜,其并不完全属于以上两个时期中的任一个,而是兼具二者的部分特点。因此,在巫术时期和祈祷祭祀时期之间存在一个过渡阶段,而法老崇拜就属于这个阶段。此阶段人类的心智有所开化,并对自然抱有敬畏,但是其并又未完全摆脱巫术时期思维的影响。因此,此时既存在化身为人的神,而其神性及神力又都有所限制,就法老崇拜而言,其主要表现在法老神性是由自然神所授予,而且法老神是自然神在人间的代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