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位清中期的名臣,也是道光朝的一位名督抚,阮元。
阮元,字伯元,是江苏仪徵人。阮元进入仕途比较早,是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26岁的时候考上的进士,只是时代不太好,赶上了乾隆末年,正是清朝由盛转衰,走上下坡路的时候,错过了所谓的乾隆全盛时期。
不过,虽然阮元出仕的时代一般,但凭借他个人的才能,宦途的起点很高。一般士子考上进士后,可择优进入翰林院深造,三年之后通过散馆考试决定以后的出路。阮元在翰林院进修的三年中非常努力,散馆考中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被授予编修之职。
在第二年的大考中,阮元同样发挥出色,并且吸引到了乾隆皇帝的注意,亲自将其拔为第一名。在召对阮元后,乾隆开心得说:“不意朕八旬外复得一人!”可见阮元的才识和能力,十分得到乾隆的赞赏。
由于得到了乾隆的赏识,阮元正式走上仕途以后,走得非常顺利,短短几年时间,就从少詹事提拔为侍郎,已经算是京官中的堂官,也就是较高一级的领导层的位置。
阮元的升迁靠的是自己的才识,而非逢迎拍马,所以乾隆驾崩,嘉庆亲政后,仍然继续重用阮元。嘉庆四年(1799年),阮元被任命为浙江巡抚,接下来的几十年间,阮元历任江西、河南、湖广、两广、云贵等地的督抚之职,且历经乾、嘉、道三朝,号称九省疆臣、三朝阁老。
阮元历任各地督抚,都留下了许多好的政绩和声名。而阮元为官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爱百姓,二是重视教育。
先说关爱百姓这一条,阮元在浙江任巡抚时,曾经施行一项德政,被当地老百姓所称颂。
在清朝时,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非常严重。因为女子长大后要嫁人,且从事生产的能力也不如男人,所以很多贫困家庭生下女婴后,往往选择将女婴溺死抛弃,而这一风气在浙江金华尤为严重。
阮元到浙后,把自己的俸禄捐出一部分,设立了一项基金。如果有贫困家庭生下女婴,可以到郡学处报到,从基金中拿出一两银子作为抚养费用,但一个月以后要接受回访,如果发现拿了钱还遗弃女婴,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等到一个月以后,许多人家都已经对女婴产生了感情,便不忍再遗弃了。
这项政策实施以后,虽不能完全禁绝遗弃女婴现象,但却极大减少了这种行为,因此得到了当地百姓的交口称赞。
而另外一点,因阮元担任督抚前,是学政出身,也就是地方管教育的官员。所以阮元升任督抚后,仍然非常重视教育,《清史稿》记载其“历官所至,振兴文教。”即每到一处,都大力创办学堂,推广教育,为国家培养人才。
不过,阮元这种朴实的治学风格,在道光朝时,与大学士曹振镛理念不合,因此受其排挤。而阮元的重视教育,反而成为了曹振镛攻击他的把柄。
有一天,道光问曹振镛道,阮元这么年轻就能当上督抚,凭的是什么?曹振镛回答说,凭的是他学问优长。道光再问,你如何知道他学问好?曹振镛回答,听说阮元在云贵总督任上,还天天刻书谈文。
道光听后,以为阮元在地方不务正业,于是下令把他召回京师,阮元也从此结束了历时数十年的督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