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早在七千四百余年前,古埃及就在法尤姆地区形成了早期文明,创建了一套完整的文明体系,可谓是古国中的古国,由此延伸出尼罗河文明化身的形象,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木乃伊成了大众认知的第一印象。
然而,古埃及终究不属于我们所熟悉的文明,不同的发展导致了不同的演变,甚至于文明间充满了诸多的冲突,其皇室血亲通婚的习俗或者说制度显然颇为我们所诟病。
事实上,早在西周时期我们就有同姓禁止通婚的习俗,明清时期则是“各杖六十、离异”,直到清末才改为了同宗禁止通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另一方面,我们也有着“亲上加亲”的说法,而这显然是非“同姓”的表亲关系,不过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其实这也是一种禁忌。
古埃及是古国中的古国,其禁忌有时候看来也是禁忌中的禁忌,“兄妹父女”皆可嫁娶显然骇人听闻。
拉美斯二世,古埃及第十九王朝第三位法老,带领着埃及新王国绽放最后的光彩,而其八位王后也令人瞩目。
其中,宾塔娜特、梅丽塔蒙、尼贝塔威是拉美斯二世的女儿,而赫努特美拉则是妹妹,从诸多史料看来显然在古埃及这是见怪不怪的,而最为惊叹的应当是拉美斯二世竟活了九十岁高龄。
古埃及人认为自己乃太阳神的子民,太阳神“拉”被认为是众神之父,而法老则是“拉之子”,因此古埃及人秉持着同族结合保证血统的神圣性。
另一方面,古埃及很大程度上保有着母系社会的遗风,女性地位极高,是掌管一家财物的真正主人,所以这种奇葩的“不外嫁”就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肥水不流外人田”。
前面提及,拉美斯二世的高寿,加之这一“婚姻”制度,因此古埃及法老也面临了棘手的传承问题,也导致了古埃及王室亲情观的缺失,一切只为了古埃及王室血统,所维护的只有共同的丈夫——法老。
血统的纯正问题使得古埃及王室之间形成了混乱的辈分关系,甚至于母女间为了各自的继承人问题而大打出手,而抢夺的对象却是自己的父亲、兄弟甚至于更为混乱的祖孙辈。
事实上,并非个个都有着拉美斯二世那般健康,比其大三十来岁的图坦卡蒙就英年早逝,死因则为家族遗传病。
另一方面,图坦卡蒙与自己的姐姐也没能诞下孩子,胎死腹中且严重畸形,此后姐姐安克赫森帕顿王后嫁给了王位继承者阿伊——王后的外祖父。事实上,安克赫森帕顿王后的第一位丈夫乃自己的父亲,阿赫那吞法老。
简直是乱如麻!
虽说,游牧部族间也曾经有过收继婚制度,但大多也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或者极少数的子收庶母为妻,如《史记.匈奴列传》写道:“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显然,与古埃及王室的血亲通婚相比,这类行径似乎规矩了些,当然也都为后世人所诟病。
事实上,这些制度都有着一定的相似之处,无非是担忧自家的血统或财富外流,是特定时期下的不良产物。随着文明的不断开化,婚俗也逐渐发展,最终形成了现如今我们所能接受的形式。